关于做好2022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(知识更新工程)工作的通知
陕建教档发〔2022〕13号
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厅直各单位,省级建设类社会团体:
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(知识更新工程)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〔2022〕259号)精神,结合我中心职能(省人社厅对我中心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批复),现将我省建设行业2022年度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按照《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要求,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岗、在聘从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每年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。
二、培训内容、形式及要求
1.培训内容: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,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《开拓奋进新征程,建功立业新时代》;专业科目学习内容为《工程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》。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,其中公共科目不少于24学时,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。
2.培训形式: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我中心2022年继续教育科目实行网络培训。
3.培训要求:学员打开“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(http://jxjy.xidian.edu.cn,以下简称学习平台)”,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学习平台,完善个人信息后与我基地工作人员联系,选择我基地课程学习。
三、培训时间及联系方式
1.培训时间:2022年10月开始
2.联系方式:029-89628867 (干部培训科)
联系人:李 雯 13720553521
石建岗 15829252497
地址: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6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北门(路东侧院子南二楼203室)
四、收费标准
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陕发改价格函〔2021〕768号)要求,网络学习收费标准为3.6元/人·课时。
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
2022年10月8日
(责任编辑:师磊)